香港遺產稅稅率
不同價值的遺產, 其課稅稅率也不同, 由5%至15%不等, 情況如下:
遺產值 | 遺產稅稅率 |
750 萬元或以下 | 0% |
750 萬元至900 萬元 | 5% |
900 萬元至1,050 萬元 | 10% |
1,050 萬元以上 | 15% |
未繳付的遺產稅須付利息:
倘若死者遺產須繳遺產稅,供盡快辦理。
根據《遺產稅條例》規定, 未繳付的遺產稅須付利息, 在死者去世日期起計六個月內,年息定為四厘, 其後的年息定為八厘, 直至遺產稅清繳為止。
注意:《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廢除了遺產稅:
若遺產持有人在2006年2月11日零時零分或之後去世,他的遺產將無須繳付遺產稅。
徵收100元的象徵性稅款:然而,法案將具有追溯效力,在條例生效後,在2005年7月15日零時零分或之後,但在法案生效日期前(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去世人士的遺產,如有關遺產的評估總值超過750萬元,當局只會對遺產徵收100元的象徵性稅款;多繳的遺產稅,將獲退還。徵收象徵性稅款會確保所有提述實際收費或繳付遺產稅的現行法律條文和法律文件,不會受到質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