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立遺囑?

以往,在生時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以信託方式避交遺產稅,兼且無須訂立遺囑和避免死後要辦理遺產承辦手續。不過,由於香港已取消遺產稅,遺產稅已經成為一個不必要的考慮。

那麼,為甚麼一些人仍立遺囑?其原因是:

  • 手續較信託平宜和簡單
  • 不認識信託,或對信託存有誤解,因此對它無信心

注意:《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的影響

若一名人士在法案生效日期(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零時零分或之後去世,他的遺產將無須繳付遺產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