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立遺囑?

以往,在生時對自己的財產作出安排,以信託方式避交遺產稅,兼且無須訂立遺囑和避免死後要辦理遺產承辦手續。不過,由於香港已取消遺產稅,遺產稅已經成為一個不必要的考慮。

那麼,為甚麼一些人仍立遺囑?其原因是:

  • 手續較信託平宜和簡單
  • 不認識信託,或對信託存有誤解,因此對它無信心

注意:《2005年收入(取消遺產稅)條例》的影響

若一名人士在法案生效日期(二零零六年二月十一日)零時零分或之後去世,他的遺產將無須繳付遺產稅


財務策劃(Financial Planning)的最佳做法

  • 訂立可量度的目標
  • 清楚了解財務決定帶給你和你家人財務後果
  • 定期評估你的財務計劃
  • 現在就付諸實行,不要誤以為要年老才要進行
  • 從你現在所擁有的財產開始,不要誤以為這是有錢人的專利
  • 由自己掌舵,由自己作決定
  • 要眼光濶大,財務策劃不只是一項退休計劃或稅務安排,其目的是財產保障,令財富不斷增加
  • 不要將財務策劃與投資混淆,財務策劃更加不是買人壽保險或醫療保險,它比這些濶大和全面
  • 要居安思危,不要待下一次的金融風暴出現時,才計劃怎樣處理你的財產,因為恐怕為時已晚